本次大学生参加城镇医疗保险仍采取各分院录入信息的形式,填写老师务必做到学生信息准确无误,才能进行录入。具体步骤如下:
一、收集保险学生信息
按学年制的不同(4年制、3年制等),分别收集。各分院必须确保信息的准确性,否则录入错误将无法更改。
二、网上录入学生信息
在确保学生信息准确后,长春市医保网上申报系统网址【http://222.168.33.110/login.jsp】
学院管理员用户名为分院全名的第一个字母(例如:汉语言文学学院账号为hyywxxy),登录密码各分院均已自行修改过。
用户登录界面 1-1
登录后,核对界面左侧显示内容和右上角显示内容是否与所在学院一致,将参保学生数据录入系统。
分院管理员操作页面1-2
1、新参保:打开网站——登录——点击相应班级——新参保——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(其他信息自动生成)——保存。
学生添加界面2-1
2、若系统出现提示,如“此人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”,证明该身份证号已重复使用,到【学生续保】中查询到该生的详细参保信息。
已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界面2-2
续参保:操作新参保时出现此人已参加医保字样——续保处理——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——开始检索——续保
学生续保界面2-2-1
学生续保界面2-2-2
3、复核学生参保信息
点击【班级选择】——【开始检索】,当前显示即本年级已参保人数,点击【详细记录】可查询学生详细信息。
说明:如出现无法续保的情况,可咨询医保中心81932999、81110000,或将页面截图,统一报给学生资助中心。
4、说明:
(1)由于各分院情况不同,如有其它学年制(4年制以外)的分院,请直接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。
(2)续参保:是指以前办理过长春市医保,学生自己有医保卡,只需要继续使用以前的医保卡就可以。
三、时间安排
1、录入学生信息时间:2016年9月21日—25日
2、财务处缴费时间:2016年10月8日
四、费用收缴
1、费用标准:每人每年40元,按学年制一起收缴,四年制为40元*4年=160元以此类推,今年医保卡免费。
2、请各分院将医保费收齐后存入银行卡中,集中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收费科进行划卡缴费。
3、学生缴费名单电子版、纸质版各一份,分别交给计划财务处收费科和学生资助中心(纸质版需要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签字、盖公章)。具体格式见附件1。
五、未办理医保
不参加医疗保险学生需要填写承诺书,见附件2。此承诺书一式两份,分院保留一份,上报学生资助中心一份。